湖工职发[2017] 12号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开展政府采购等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开展政府采购等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开展政府采购等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院党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要求,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开展政府采购等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时间界定和对象范围
(一)时间界定:2013年以来的情况和问题。
(二)对象范围: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
二、专项治理内容、方法和责任单位
(一)政府采购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郑强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采购项目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重点清查应经政府采购程序而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虽经政府采购程序但不符合程序要求或程序不规范,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关于政府采购要求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郑强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应该招标的项目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重点清查应经招投标程序而未经招投标程序、规避招投标程序、虽经招投标程序但不符合程序要求或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非法转包,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关于招投标要求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三)联合办学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陈海峰
责任单位:校企合作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联合办学的项目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联合办学行为、因对联合办学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有损学院和学生利益等问题进行清查,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四)校企合作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陈海峰
责任单位:校企合作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校企合作的项目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校企合作行为、因对校企合作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有损学院和学生利益等问题进行清查,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五)办学收费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唐大超
责任单位:财务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收费名目(含各系部处室)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无政策依据收费、违规代收费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进行清查,该清退的要清退,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六)招生录取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李军
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中心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各类招生录取情况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对有偿招生、违规录取、虚假招生录取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招生录取行为进行清查,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七)科研项目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陈海峰
责任单位:科技处
方法和内容:
1.对2013年以来学院所有科研项目(含上报校外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形成清单;
2.对违规立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套取科研经费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科研项目进行清查,该撤销的撤销,该清退的要清退,迅速进行整改到位,形成详实的整改台账资料;
3.对问题突出的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特别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人和具体事,书面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涉嫌违规违纪的,将具体问题线索书面移交院纪委,由院纪委进行查处。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1.此次专项治理,是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院党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明确提出来的工作任务,需要接受省委第六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全院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责任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落实,严禁走过场。凡发现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坚决严肃问责。
2.此次专项治理由院纪委牵头督办督查,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务必在5月3日前全面完成治理、整改任务。
3.各专项治理任务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形成书面的专项治理情况报告,连同清理的清单、整改的台账、问责追责的意见建议、移交的问题线索于5月5日前报院纪委,由院纪委整理汇总报院党委。
中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