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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再敲警钟!十堰纪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4/29 16:38:12     来源:十堰纪委      阅读次数:

1.市强戒所原党委委员、副所长陈义财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并虚假核销费用问题。2013年2月至4月,陈义财5次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聚餐和同城接待活动,事后假借“业务交流”等名义核销费用0.73万元。2013年至2017年,陈义财经手伪造5份会议通知,用于虚列核销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等费用20.52万元。陈义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陈义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市东风轮胎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处主任冯晓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冯晓华利用管理公车、保管车钥匙的便利,先后10次公车私用,其中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春节期间驾驶公车回湖北汉川老家过年,产生费用3309.04元。2019年11月,冯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王志刚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9月和2018年5月,王志刚在对“车城高中新址”项目进行检查后,两次带领监督组成员柯帆、刘志田违规接受监管对象宴请并饮酒。2018年5月12日,王志刚在对“中岳华庭”项目进行检查后,中午接受项目经理马某宴请并饮酒,晚上又接受项目方在该公司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食堂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19年8月,王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志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柯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市城市规划执法监管大队大队长张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张瑜两次接受“南北置业”公司许某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张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张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5.市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宋学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1年至2015年,宋学功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人代表余某某所送“飞天茅台”、“五粮液”酒。宋学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宋学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6.市渣土管理处执法科科长王驰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前,王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震洋公司”王某某所送礼金人民币1000元。王驰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12月,王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7. 十堰广播电视台后勤中心副主任常红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9年10月,常红权到武汉实地考察中央空调核价等工作,途中因客观原因无法进入武汉市区,于是便私自更改行程,前往湖南张家界旅游,旅行途中门票、住宿等主要费用由空调中标方经理黄某某承担。2019年12月,常红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应由其本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8.十堰麻风防治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该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相关规定,超出市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76.15万元。该单位还存在违规集资问题。2019年12月,时任十堰麻风防治中心主任周军、副主任朱燕来、副主任何恒武、财务科长明爱莲均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