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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8 07:47:38     来源:十堰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茅箭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如下。

1. 茅箭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刘海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3月,刘海清在审理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时,在一家私房菜馆接受该案代理律师宴请。2021年5月,刘海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徐卓、干部王珺对公务用车油卡疏于监管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王珺在负责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及加油卡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单位公务用车及油卡使用情况疏于监管,导致出现一日内使用同一张加油卡,在不同加油站多次加入大额数量汽油的问题,与所配备的公务用车实际耗油情况不符。对此,王珺负有直接责任,徐卓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王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徐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