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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02 16:17:26     来源:十堰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次数:

2022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十堰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会主席张力、后勤保障大队大队长余飚在公务接待、内部职工就餐时违规提供酒水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先后违规用公款购买价值61160元酒水,用于公务接待和职工就餐。该局分管机关、后勤保障大队的工会主席张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后勤保障大队大队长余飚负有直接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全权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2年5月,张力、余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竹溪县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夏宏军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竹溪县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夏宏军违规安排原出纳王子龙,采用虚假列支的方式套取公司资金135523.06元,存入私设的“小金库”,并从中支出13000元用于购买购物卡送礼、支付超标准接待费用69423元。2022年4月,夏宏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子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丹江口市武当杂志社原党组书记、社长、主编刘洪耀违规核销个人费用问题。2019年12月,刘洪耀将其在外地出差期间产生的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娱乐费、酒水费共计2907.8元,通过虚开加油费发票的方式在本单位财务予以核销。刘洪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刘洪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郧阳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孙章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孙章东在负责郧阳区大数据基础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招投标期间,先后收受投标人李某价值5800元的烟酒、月饼等礼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2年4月,孙章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反复出现的老问题坚决纠治,对隐形变异问题精准整治,不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法不责众,让顶风违纪者受到惩处,让心存侥幸者及时收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