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湖北某省属国企一名财务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武汉市某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此前,该企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现企业财务账目出现异常,便及时向省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汇报,在该室指导下,认真开展调查。经初核,掌握了该企业某财务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证据,并向武汉市某区纪委监委移送。该区监委迅速依法对这名财务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这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室企地”联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个生动案例。“室企地”联动是我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纪委监委坚定稳妥、守正创新,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即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近几年来,省纪委监委承担的湖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连续三届捧得湖北改革奖。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如期顺利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向党政机关全面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向国企、高校、监狱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整内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科学摆布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定位,在“三不增”的前提下,科学调整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将人员力量向执纪执法监督一线倾斜,做到设置更加科学、职责更加清晰、纪法衔接更加顺畅、协调制约更加有效、力量摆布与工作任务更加匹配。
省纪委监委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优化设置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将职责相关、业务相近的予以撤并,实行综合派驻;细化市州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优化对市州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5类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省委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向二级、三级公司延伸;在总体试点活动基础上,全面推开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市州纪委监委指导、服务、保障驻地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监督等制度;制定“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办法,建立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1+1”统筹衔接机制;省监委向省监狱局派驻监察专员办,进一步理顺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监狱局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关系。
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派驻监督效能。
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室组”“室组地”“室组地巡”“室组地企巡”“室组地校巡”等联动监督模式,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联动监督模式在查办案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去年,省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在审核国企纪委核查报告时,看到武汉联投置业公司董事长胡某、副总经理朱某等人违规低价出售18套商品房给亲友、熟人等,立即作出研判:“这不是简单的‘优亲厚友’,可能存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该室联合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专班,指导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深挖细查,迅速查清胡、朱二人违法事实。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受到法律严惩。
在省纪委监委的引领推动下,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大力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
“市教育局党组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不够有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够主动……”2021年11月,因4所学校对襄阳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到位,该市教育局局长即被市纪委监委约谈。虽是提醒式约谈,但传导给这位“一把手”的责任却是沉甸甸的。
当天,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同步对4所学校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一位学校党委书记在约谈后坦言:“巡察发现的问题非常精准,一些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硬骨头问题被指了出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问题整改,让我们丝毫不敢懈怠。”
查找问题精准得益于“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后把脉画像更加精准。该市对9所市管学校、5家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察前,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沟通情况,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巡察过程中,襄阳市纪委监委将对口监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充实到巡察队伍,分别担任此轮巡察组副组长。同时还选派10名审查调查干部参与巡察,有效增强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专业力量。
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下面,依次请9位市州和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责述廉……”
2022年1月24日,武昌东湖梅岭礼堂气氛庄重严肃,市州和省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正在举行。9位“一把手”现场向省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另有31人书面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
“述责述廉既是一次‘公考’,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参加这一活动,能够促使我们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黄石市委书记郄英才会后说。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的重大课题,也是需要在党内监督中不断探索破解的难题。
省纪委监委探索破解这一难题时,注重用好制度建设这把金钥匙,并把用制度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省纪委监委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为遵循,结合我省实际构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1+7”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廉洁从政,担当作为。
“1+7”制度体系中,“1”即协助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纪检监察机关18条任务清单。“7”即建立4项落实机制、完善3个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其中,建立4项落实机制,一是谈话提醒机制;二是述责述廉机制;三是信访分析报告机制;四是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3个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即结合省直机关、国企、高校实际,分别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各自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举措,丰富监督方式,完善落实机制。
“1+7”制度体系的出台和落实,有力推动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实现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
【数说正风反腐成绩单】
近五年来,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如期顺利组建省、市、县3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046个,向5家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向64家国有企业、47所高等院校派驻监察专员办。
向全省1232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25905个村(社区)实行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二合一”,部分村(社区)实行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合一”,有效激活了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故事中的干部群众获得感】
建好“阳光工程” 守护百亩良田
“河堤护砌工程什么时候能建好啊?盼望它能快点建好,到了汛期就不用怕涨大水冲毁农田了。” 5月27日,通城县麦市镇冷塅村村民吴老爹又一次来到角咀沟河旁打听河堤护砌工程进展情况。
“吴爹,您别急!镇监察室的干部每个星期都会过来察看。工程不会拖的!”住在河堤旁的村民吴月芳开心地说。
吴月芳所说的镇监察室,全称是通城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麦市镇监察室。它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诞生的,受到基层干群的欢迎。
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派出监察室对县(市、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和监督,实现对群众身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当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通城县监察委员会在全县11个乡镇成立派出监察室。派出麦市镇监察室就是其中之一。
“成立派出乡镇监察室后,长期存在的对一些非党员公职人员、非党员村干部监督的‘短板’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更有利于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通城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肖亮说。
麦市镇角咀沟河全长2.4公里,30余户村民沿河居住,两旁有良田100余亩,都靠这条河灌溉。但由于它是土堤坝,一到汛期河堤就被冲毁,造成良田浸灌,农作物减产。村民们多年盼望建设角咀沟河堤护砌工程。
今年,工程获准建设。如何把好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关、质量关、价格关,使其成为村民心中的“阳光工程”和“安心工程”,是村民们高度关注的问题。
由于工程是村委会这一村级自治组织筹建的,加之村委会干部中有一些非党员的监察对象,派出麦市镇监察室主动介入,发挥监察职能,会同冷塅村监察信息员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进监督和全程监督。
在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根据职责定位,派出麦市镇监察室对村委会负责人和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直系亲属回避投标,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4月10日,冷塅村举行角咀沟河堤护砌工程公开招标会,在招投标活动现场,监察室重点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预防了不规范招标和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获得了冷塅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有镇监察室干部参与监督,整个招标过程规范、公正,我作为群众代表也更有底气了,有问题敢立马就提。相信这个工程一定会成为‘阳光工程’。”公开招标会后,一名群众代表点赞。
4月15日,该工程正式开工,预计6月份建成。届时,这一“阳光工程”将守护好村民们的百亩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