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直单位老乡很多年没见了,今天聚会,一会下班了得早点出发,不然路上容易堵车。
答:老乡聚会?那你可要注意一点。如果党员干部基于正常交往,参加老乡、校友、战友、同学之间的聚会、聚餐、交往等活动的,一般不构成违纪。但如果在聚会、聚餐时,利用老乡、校友、战友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的,是违反党的纪律的。
问:没那么严重吧,我只是去吃餐饭而已。
答:那也要注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所以,老乡聚会也不能随便参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