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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3/06/10 09:06:30     来源:湖北日报      阅读次数: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身许党报国,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严禁搞“七个有之”、做“两面人”,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守党性原则,秉公执纪执法,敢打硬仗、无私无畏,正确运用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禁做妥协、搞切割,压案不查、久查不结。

三、依纪依法、谨慎用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禁打探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滥用职权。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处理问题,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严禁瞒案抹案、畸轻畸重、任性处置。

五、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严以修身、克己慎行,谦虚谨慎、勤勉敬业,规矩清爽交往,严格家教家风,可亲可信可敬。严禁口大气粗、耍弄特权,以案谋私、以权谋私。